2012年1月18日立法會大會
「締造可持續及開放的電力市場」議員議案發言稿
主席,今年兩電加價的增幅驚人,令很多市民都感到嘩然,不少人(包括我自己)都提出很多質疑及批評。及後兩電作出的讓步亦予人小修小補、敷衍過關的感覺,其中中電所作的調整更可謂翻來覆去。我不禁要問,經營者是因有其理據以堅持加費,還是源於貪婪者的固執呢?以目前我們掌握的資料,作為議員實在難以判斷這次電費調整是否有理。所以大家早前於內務委員會提出要求兩電提供更多相關資料,甚至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以迫使政府及兩電合作。
主席,正如各位議員所言,對於權力及特權法的使用我們都應十分謹慎。我們並不是要滿足一己的好奇心,亦不是要彰顯立法會的權力,更不是要藉此推翻已跟兩電簽訂的協議。我們志在透過這個渠道以令兩電提供相關的資料,讓我們查看是次加費的理據是否合理、政府有否做好把關工作,做好下一步監管電力市場、壓低電價的工作。
當我考慮是否支持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時,我亦非常審慎,尤其這次牽涉到商界。我並不是褊袒商界的利益,而是我們必須考慮到香港方方面面的利益(包括營商環境)。兩電現時為上市公司,有關資料的披露或會影響市場,甚或投資者。在於兩電而言,有關資料的披露或會牽涉本地能源市場的評估,影響兩電於能源市場購買燃料時的議價能力。我們不能忽視上述的考慮,因為過程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都是由香港人付賬的。
我注意到當局早前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交了文件,提供部份有關電費調整的資料。環境局於1月17日更致函經濟事務委員會,臚列兩電將會提供的資料,相關的資料是比較明細、具體的,亦包括了兩電的五年發展計劃。我認為上述的資料並不足夠,當局應把兩電於折舊方面的具體政策及計算、處理資產報廢的情況、減排措施的開支總額及與電費的關系、有關開支如何攤銷等資料納入可披露的範圍,讓我們評議電費調整時能作出更客觀的意見。
至於是否支持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前,我會考慮我們能否從一般途徑取得上述資料。另外,我亦會考慮提供資料的一方是否合作、會否狡猾逃避。要是有關方面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我們真的要考慮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就這一點,事情是有進展的,所以我暫時不會就是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法作決定。我會等到2月8日立法會會議時,檢視上述的情況。
主席,今天的議案大致可歸納為:
一、要求兩電盡用減價的空間;
二、啟動中期檢討、降低准許利潤的上限、增加過程中的公眾參與;
三、引進競爭,開放電力市場,迫降電價;
雖然我不太同意個別議案內的一些字眼,但我基本上支持上述的大原則。故此,除了劉健儀議員的議案我不能投票及葉偉明議員的議案我不支持外,其他的議案我將投贊成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