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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2-03
題目: 供樓利息完全扣稅 重推首次貸款計劃

2010年2月3日:

立法會辯論「扶貧助弱譜關愛」議案的發言稿:

主席,我首先多謝譚耀宗議員提出這項議案,讓議會在財政司司長於本月底公布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預算案」)前,再次提醒他不要忘記社會上的3L ⎯⎯ the least, the last and the lost,即最卑微的、最容易被忽略的和最失落的一羣。

在每年的這個時間,政府均會公布該財政年度首9個月的財務狀況。政府剛於1月底公布了本年度首9個月的財政赤字只有12億元。其實,在數月前,我已經指出,本年度的財政狀況會遠比去年公布預算案時所估計的399億元赤字為少,甚至會有一百數十億元的盈餘。

我提出政府財務狀況這一點,主要並非為了批評政府的預算案孰對孰錯。去年的環球經濟環境極度惡劣,本港經濟亦受到金融海嘯摧殘,大家對此均感到憂心忡忡,不知道何時才可看見曙光,政府作出保守的預算,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在去年預算案公布時,我便即時指出,即使經濟環境惡劣,預算案的紓解民困措施亦實在過於保守,而政府也實在太吝嗇。公共理財不應拘泥於每年的赤字或盈餘,而須具備長遠的眼光和領導社會發展的氣魄和信心。大家均知道經濟環境惡劣,受到最大沖擊的是社會上最貧弱的一羣。換句話說,經濟環境越困難,我們便越要關心社會上貧弱一羣的生活,而對他們的支援和幫助,便越有迫切需要,使他們在面對困難的時候,知道並不孤單、人間有情,生活縱使困難,仍然可以欣然和有信心地面對。

政府其後雖然拋出168億元的紓困措施,但大家不禁要反問,為何我們的政府總是不能及時感受到民情和社會脈搏呢?因為不少團體早已提出很多扶貧助弱的建議,部分更已取得社會共識,它們均促請政府加以考慮和實施。為何我們政府的反應總是如此遲緩的呢?究竟「官心」是否明白「民心」呢?主席,古語有云︰「邑有流亡愧俸錢」。每月按時收到俸祿的高官們,在午夜夢迴時,有否想到朝不保晚的貧苦老弱呢?在想到他們時,心裏有否感到不安呢?我們不單是要求勞工及福利局的張局長及其同事要對社會上貧弱的一羣表達關愛和有同理心,而更高層的官員 ⎯⎯我們的司長及特首,也要這樣做。

主席,我雖然明白解決貧窮不能單靠政府,但市民亦要知道,並且要感受到政府對弱勢是關愛的,即使是一小步,也是要做的。在此,容許我借用原議案中我一直十分支持的兩點內容,來嘗試談一談。這兩點包括資助貧困學童的上網費,以及將交通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全港。

早於2005年,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社聯」)便公布了一份名為「香港兒童的基本生活需要」的研究。該份研究建議,「所有在學兒童的家庭均須有一部能接駁互聯網的個人電腦」。其後於2008年,立法會檢討綜合社會保障計劃小組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亦提出政府應考慮社聯的建議,包括向家中有在學兒童的每個綜援家庭,發放一項特別津貼,以購買電腦並支付互聯網月費。

主席,在此之前,即於 2004年年底,立法會成立了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經過一年多的討論和研究,該小組委員會於 2006年年初提出「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j,建議當局向在職貧窮的家庭發放現金來資助交通費,讓這些家庭成員無須因擔心交通費支出巨大,而失去上班的意欲。

主席,站在最前線的社會服務團體,以及我們的議會,應是昀能感受到社會的民情和脈搏的,而上述的建議亦有切實的研究支持和可行的。不過,很可惜的是,政府於 2007年推出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後,對進一步放寬申請資格,以及擴大該計劃的適用範圍至全港的訴求,置若罔聞。更使人感到氣憤的是,我們的政府至今對在學兒童的學習需要,特別是資助他們的上網費,是遲至特首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才提出,內容更只是交由司長協調相關政策局進行研究。究竟何時才可以落實呢?何時才可幫助這些有真正需要的小朋友呢?我衷心希望不要再讓小朋友呆等了,並希望在今年的預算案裏便宣布相關措施的實施。

主席,對於原議案提出的大部分內容,尤其是涉及扶貧助弱的措施,我很希望政府能認真考慮,不要再落後於社會的民情和脈搏。至於原議案提出“適量復建居屋”的部分,我去年在施政報告的致謝議案辯論中曾提到我們要審慎行事,因為房屋委員會的土地來自政府撥地,如果由於興建居屋而影響公屋的建設,這反而幫助不到基層市民解決居住問題,更會造成負面影響。這問題須慎重考慮。不過,我不認為因此而要否定原議案的主題及其他大部分的內容。

對於黃成智議員的修正案提到盡快實施『「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凡60歲或以上的市民,均有資格領取「老年退休金」』,立法會在過往辯論高齡津貼和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議案時,我曾經表示支持對全民退休保障進行深入研究,繼而推出合適的方案,讓我們的長者有尊嚴地過晚年的生活。香港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就,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上一代及長者一生辛勞所換來的。然而,當我們推行有關措施時,我們必須顧及不要過分加重我們下一代的負擔。

全民退休保障大聯盟曾經提出一項方案,建議全港受僱人士及其僱主的每月公積金供款各增加2%,供款將不記入個人的供款戶口,而是共用的,讓所有退休人士一同享用。這樣做相等於增加薪俸稅和利得稅,而且是在扣減免稅額前徵收的,因此對個人和僱主均有可能是非常沉重的負擔。對此建議,恕我未能支持。

黃成智議員的修正案由於未有提到如何釐定老年退休金的金額,亦未有仔細測算社會和市民的負擔能力,我因此暫時不可以支持他這項修正案。

主席,我提出的修正案,內容其實很簡單,便是「容許置業自住人士的供樓利息可完全扣稅,並重推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前者主要是針對500萬元或以下的自住物業,相信這與其他議員對我的修正案所提出的修正案,沒有太大不同之處,因為在目前的環境下,中產人士難以在 10年內還本付息來供樓。讓置業自住的人士可以將利息完全扣減,是減輕了他們的負擔,這也是政府對這羣夾心階層生活壓力的體恤。

至於「重推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我認為這是可行的,我亦不認同推卻重推的原因。我不是要求政府擔當貸款人的角色,而是要求政府幫助有意置業的市民,尤其是青年人。大家均知道,兩名大學生即使工作 10年,也未必能夠儲蓄到購買一個小單位的首期。我們如果不幫忙,他們又怎可以走出第一步,然後逐步改善生活呢?我這項建議不是要在物業市場上火上加油,所以對於李永達議員提出推出時要注意私人住宅供應的情況,我是贊同的。政府在推出相關措施時,必須小心審度當時物業市場和形勢。

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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